車禍處理責任 - 社會議題
By Suhail Hany
at 2011-11-08T00:00
at 2011-11-0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車輛借人行駛發生事故.肇事人無力賠償.車主是否要負賠償責任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Kumar
at 2011-11-10T01:24
at 2011-11-10T01:24
車主與肇事當事人,有 僱傭關係 存在"
才可以引用:
民法第188-1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是這法條的用意並不代表,公司或車主就是要替肇事行為人賠償,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被害人的權益,免於求償無門的窘境而已。
否則一般車主"
無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倘若
車主在出借 車輛當時,已明知肇事者已酗酒,無法安全駕駛 "
在此情況下:
車主才有可能 須負起過失刑事責任和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但是這種情形"
茲因舉證困難 ,成立的機會"
微乎其微 。
試想對方車主怎可能 主動承認?
何況"
若車主在出借 車輛當時,已明知肇事者已酗酒,無法安全駕駛 。
車主怎可能 答應肇事者開車或出借 ?
難道車主不要他的車 了?
縱使未撞傷人,車子也可能撞壞 !
所以在邏輯上,是說不通且 不合乎常理的 。
所以此類情況之案件"
通常車主是不可能,牽扯上 刑ˋ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況者"
車主就必須負起 ,民事連帶賠償 責任!
肇事當事人"
未成年"
且車主 是他的法定監護人"
其法定監護人[車主 ],就必須負起 ,民事連帶賠償 責任。
By Tom
at 2011-11-08T21:21
at 2011-11-08T21:21
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
路口行車安全須知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
.遵守路權規定,轉彎時禮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
.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
.要跟前車保持距離,不要搶快隨意穿梭車陣、變化車道、超速
.行經大型車輛附近,不要靠近,盡量遠離,因大車輛有視線死角
By Belly
at 2011-11-12T17:22
at 2011-11-12T17:22
而是"共同承擔"
Related Posts
推薦台中兒童減肥診所,想知台中減重門診有健康瘦身減肥餐食譜嗎
By Jake
at 2011-11-08T00:00
at 2011-11-08T00:00
離婚,但一方不願意
By Noah
at 2011-11-07T00:00
at 2011-11-07T00:00
三隻小豬的由來,為何這麼多人瘋迷,可以去拿嗎
By Daniel
at 2011-11-07T00:00
at 2011-11-07T00:00
日記泛黃是為什麼?
By Kumar
at 2011-11-07T00:00
at 2011-11-07T00:00
我寫差不多 三四個月而已
從七月初開始寫
現在是11月初
我發現
七月剛寫的日記 到九月初的日記
很明顯 頁數� ...
不覺得人生很可悲嗎?
By Quanna
at 2011-11-07T00:00
at 2011-11-0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