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值0.05無照被撞 - 社會議題
By Mia
at 2013-04-16T00:00
at 2013-04-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再行經路段要左轉(沒有打方向燈)
對方闖越雙黃線後方追撞我方機車
警察直接過來
之後無照 被酒測值0.05
我需要賠償對方嗎?
依2013/3/1新法規怎麼辦?
對方酒測值0
有駕照
已更新項目:
對方骨折及機車損毀嚴重...
對方闖越雙黃線後方追撞我方機車
警察直接過來
之後無照 被酒測值0.05
我需要賠償對方嗎?
依2013/3/1新法規怎麼辦?
對方酒測值0
有駕照
已更新項目:
對方骨折及機車損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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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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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grid
at 2013-04-20T00:07
at 2013-04-20T00:07
對方闖越雙黃線後方追撞我方機車
警察直接過來
之後無照 被酒測值0.05
我需要賠償對方嗎? 是否須賠償對方,視我方有無肇事責任而定。 為避免雙方在協調時有爭執,仍建議你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利釐清責任,避免有所誤導,損及自身權益。 請先釐清責任 在訴訟或調解之前,為避免協調中有爭執,請以書面資料為主,請[事故後一週]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以及照片],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一併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因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依2013/3/1新法規怎麼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4 條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 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五。三、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 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飲用酒類或其他類 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 度超過百分之○‧○三。四、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五、患病影響安全駕駛。六、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 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對方酒測值0
有駕照· 2013-04-16 23:53:50 補充對方骨折及機車損毀嚴重... 若有受傷,皆可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醫療費用: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因我方為無照駕駛,若對方申請我方強制險理賠,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後,將對我方進行代位求償。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祝你後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
By Dinah
at 2013-04-18T20:51
at 2013-04-18T20:51
那你算是【酒後駕車肇事】(被撞或是去撞人都算)的阿。(酒測值驗出在在0ml以上)
你無照駕駛、酒後駕車肇事=【汽車強制險會先幫你理賠給對方】,事後在【事故發生日起算二年內】依法(汽車強制責任險法)保險公司是可以將先行理賠給對方的強制險理賠金全數跟你要回來的阿。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國99年05月19日修正)
第2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本保險) 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第3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29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2年01月30日修正)
第2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第21-1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車。
三、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駕車。
四、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客車、聯結車或持大客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
五、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車。
六、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
七、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七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違反第一項情形,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汽車所有人如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汽車所有人不受本條之處罰。
2013-04-17 21:16:48 補充:
肇事酒測值達0.04 騎士喊冤:我只喝了枇杷膏
2008年11月27日 14:4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騎機車與人發生擦撞後,警方驗出他酒測值達0.04,但男子聲稱自己沒喝酒,只因為感冒喝了枇杷膏,警方最後還是將他依酒駕移送法辦,不過喝枇杷膏是否會酒醉,現在卻成了警局熱門的話題。
肇事男子表示,當時酒測後警方說他有喝酒,他自己感到相當訝異,他向警員反駁自己沒有喝酒,只喝了枇杷膏,不清楚為什麼酒測值會達0.04。對於肇事者的辯稱,高市交通大隊員警表示,不管受測者喝了什麼,只要有酒精反應,就會移送法辦。
2013-04-17 21:17:00 補充:
為什麼只喝枇杷膏卻被測出酒精濃度?原來當事人喝的川貝羅漢果枇杷膏,成分裡含有微量的乙醇,在成份欄裡也有清楚標明。經過試驗後,稀釋後的枇杷膏喝下去的酒測值是0.00,而未稀釋的則是0.05。
對於此情形業者也大感困惑,枇杷膏行銷副理謝慧敏就表示,羅漢果的乙醇是用來融合薄荷腦,乙醇只是個溶劑,含量很低,融完以後就沒有了。業者強調枇杷膏裡的微量乙醇不是添加物,而是當作香料使用,但如果當事者服用量數多,加上每個人身體代謝速度不同,可能就會發生類似的酒測事件了。
2013-04-17 21:17:05 補充:
雖然王男大聲喊冤是枇杷膏惹的禍,但不管肇事的他有沒有喝酒,被驗出含有酒精濃度是事實,警方最後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新聞來源:東森記者林稚惠、蔡雙全)
By Quintina
at 2013-04-17T10:55
at 2013-04-17T10:55
聽你這樣描述二邊都有錯 二個都是冒失鬼 先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盡量找些有經驗的朋友幫你談 花點錢和解 這樣在地檢署檢察官會對你比較寬容 當然如果直接到地檢署 也可以跟檢察官說 你願意跟對方去調解 檢察官ㄧ般會同意你們去調解
至於酒駕肇事部份 也是花錢了事囉 有和解 刑事部份檢察官會對你從輕處理的
所以這件事就是花錢解決 沒很嚴重 下次小心吧
By Carol
at 2013-04-16T13:08
at 2013-04-16T13:08
我需要賠償對方嗎?
依2013/3/1新法規怎麼辦?
紅單方面是六萬到九萬。
無照駕駛致人重傷,可依公共危險罪求刑1年以上5年以下。
民事庭還有一大堆賠償問題!
你死定了!
不會騎車就不要裝會,不要聯的害人驚,最好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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