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及副座都未繫安全帶罰多少?? - 社會議題
By James
at 2008-02-21T00:00
at 2008-02-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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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請問如果駕駛和前座乘客均未繫安全帶是罰一千五百還是三千元??
知識上眾說紛紜,請專業人士給個答案好嗎,感謝。
還有對於第一次念交通相關法條的人有沒有什麼好的網站可參考(如可詢問名詞解釋或舉例的)
已更新項目:
我沒有違規被拍,是現在在念交通法條有的沒有親身的例子可以應證。
再一問:
條例第七之二條的"逕行舉發"(如闖紅燈、蛇行等)
警察若來不及攔下一定要拍照才能舉發嗎?
因為那些都是瞬間的事,警察可能來不及拍照,但沒照片就可能各說各話,這樣民眾去申訴自己沒做那些事就有勝訴機會囉?
2 個已更新項目:
有某網友的說法:
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是屬於【定額】的罰則,也就是說引用這一項規定的處罰上限就是1500元。
所以他說兩人均未繫就是只罰1500元。
不知這樣說是否正確,不過除了kevin君還有誰有親身經歷?
3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ivan君提供的網站
不過我就是直接念條文所以有些書面沒寫的就不太懂
有沒有解釋案例的網站呢?
但依kevin君的經驗:他和乘客都未繫安全帶為何被罰三千呢
請問kevin君:你收到的罰單理由是寫什麼?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請問如果駕駛和前座乘客均未繫安全帶是罰一千五百還是三千元??
知識上眾說紛紜,請專業人士給個答案好嗎,感謝。
還有對於第一次念交通相關法條的人有沒有什麼好的網站可參考(如可詢問名詞解釋或舉例的)
已更新項目:
我沒有違規被拍,是現在在念交通法條有的沒有親身的例子可以應證。
再一問:
條例第七之二條的"逕行舉發"(如闖紅燈、蛇行等)
警察若來不及攔下一定要拍照才能舉發嗎?
因為那些都是瞬間的事,警察可能來不及拍照,但沒照片就可能各說各話,這樣民眾去申訴自己沒做那些事就有勝訴機會囉?
2 個已更新項目:
有某網友的說法:
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是屬於【定額】的罰則,也就是說引用這一項規定的處罰上限就是1500元。
所以他說兩人均未繫就是只罰1500元。
不知這樣說是否正確,不過除了kevin君還有誰有親身經歷?
3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ivan君提供的網站
不過我就是直接念條文所以有些書面沒寫的就不太懂
有沒有解釋案例的網站呢?
但依kevin君的經驗:他和乘客都未繫安全帶為何被罰三千呢
請問kevin君:你收到的罰單理由是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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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08-02-25T23:14
at 2008-02-25T23:14
答:就是罰駕駛人一千五百元。這項違規的前提是﹁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也就是說,不論是駕駛人未繫安全帶,抑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只要這兩種情形之一,就成立違規處罰的要件,也就是罰駕駛人一千五百元。這條條文的處罰就是看是否成立條件,成立條件就罰駕駛人一千五百元,沒有什麼兩人未繫安全帶就罰三千元的說法。同樣的規定,在第三十一條第五項︵詳見條文︶,如果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任何一人未戴安全帽,就罰駕駛人五百元,但是兩人都未戴安全帽,還是罰駕駛人五百元。
第三十一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
,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
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
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
方式、宣導辦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交通部會商內政
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
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
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
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您一定是在準備公路監理科目考試,按照個人經驗,您可以到以下這個網址查看相關法規,反覆多了解法規本身,而不是只做題目,這樣對您應該會有幫助:
http://202.39.131.142/weblaw.htm
二、條例第七之二條的"逕行舉發"(如闖紅燈、蛇行等),警察若來不及攔下一定要拍照才能舉發嗎?因為那些都是瞬間的事,警察可能來不及拍照,但沒照片就可能各說各話,這樣民眾去申訴自己沒做那些事就有勝訴機會囉?
答:您說的沒錯,通常員警對於沒有蒐證︵譬如:拍照、錄影等︶的違規行為,往往是不會逕行舉發的,因為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況且隨著大眾對交通法規愈加了解,普遍對逕行舉發的交通違規案件都會要求檢視證據,沒有事證的話被裁決不成立的機會很高。
2008-02-22 21:27:43 補充:
一、抱歉,與公路監理相關的實例,其實就是日常生活的案子。過去一段時間,個人因為工作關係,會接觸到大量的實際案例,常常必須查閱法規,久而久之,就會比較熟悉。看法規的確比較枯燥,但是如果能將法規的定義弄清楚,對於有意研究或參加考試都有助益。
二、有關罰款金額,我非常確定不論幾人未繫安全帶,就是罰款一千五百元,如有人被罰三千元,那就是值得報導的大新聞了。
By Annie
at 2008-02-23T21:49
at 2008-02-23T21:49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
元以下罰鍰。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
元罰鍰。
2008-02-21 21:52:31 補充:
一罪只有一罰,那種舉發方式,是某些警務人員對條文認知不清的結果,注意看其條文,處「駕駛人」罰鍰。
駕駛人為車輛之主導,在行駛前有此責任做好安全之要求,如有乘客因此無論幾人未繫安全帶或未帶安全帽,都只罰1500與500,不能以人頭來算。而在高速公路上,處罰為三千至六千,附上統一裁罰基準表之網址,自己去查如何區分罰鍰。
2008-02-21 21:53:54 補充:
http://www.judge.taipei.gov.tw/site/41f5d2c5/43797...
這是統一裁罰基準表的網址:
By William
at 2008-02-24T06:53
at 2008-02-24T06:53
這個罰則是處罰個人的,所以前座的各人都要受罰,當然這是指
在一般的道路上行駛,若是高速公路上就是一人三千了。
我曾在水源快速道路上被上方的流動式拍下﹝警察站在上面偷拍
﹞我及乘客都未繫安全帶,三千元就這樣飛了
By Iris
at 2008-02-22T06:16
at 2008-02-22T06:16
請仔細念這段文字....駕駛人或前座乘客,這個"或"字就是指其中的一個。所以如果是前座兩個都沒繫上安全帶必須罰...1500X2=3000
由於,車輛駕駛人有提醒前座乘客繫上安全帶的責任,所以不管怎麼罰都是罰開車的人。如果前座乘客跟你都沒繫上安全帶就是兩個都罰,一個人罰1千5,兩個都沒繫上當然就是加倍罰3千大洋!!!!
如果你搭計程車,又坐在前座而且不繫上安全帶,計程車司機有權拒絕你的搭乘。
2008-02-23 02:18:18 補充:
唉....我寫信去問監理所了,請耐心等候正確解答唄^^
By Hazel
at 2008-02-22T01:02
at 2008-02-22T01:02
這可能是法律的漏洞
寫的在多的字還是無法完全讓人了解
照理說
駕駛和前座乘客都沒帶的話應該要罰1500元
但是嚴格說來則是要罰3000元
法律是用來勸人不要做壞事
我不是讀法律系的
但是我知道只要你開車不繫安全帶就要罰
哪怕是一千五或三千都罰
就好像是騎摩托車
如果兩個人都沒戴是罰1000
一個人沒戴是罰500
看人而罰
祝福你身體健康 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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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起來沉思一下 又覺得胃噁心想吐
只是早餐沒吃而已阿 不至於餓到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