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溪受到哪些污染或破壞?? - 社會議題
By Olga
at 2006-12-30T00:00
at 2006-12-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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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屏溪受到哪些污染或破壞??
2.之前的環境跟之後的環境產生了哪些變化??
3.那該如何解決呢??
請幫幫我 q(><)p 謝謝~!!
已更新項目:
4.高屏溪位於哪一個縣市??
2.之前的環境跟之後的環境產生了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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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項目:
4.高屏溪位於哪一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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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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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06-12-31T20:20
at 2006-12-31T20:20
一、前言
高屏溪流域面積3,257平方公里,為大高雄地區約270萬人的飲用水水源。流域內1,754.5平方公里(佔全流域53.87%)被劃定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流域內污染源區分非點源污染及點源污染,現階段政府各相關單位以執行點源污染管制為主,非點源污染管制各單位執行步調不一。本署為落實高屏溪污染稽查管制,結合高屏兩縣政府及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配合環保警察隊,全天候執行流域内污染巡察。
二、水質與污染管制執行現況
2.1水體水質分析
河川污染程度指標(RPI),乃利用BOD、DO、NH3-N及SS四項水質參數,根據其數值來評估河川污染程度。依本署所設測站,進行90~94年水質監測結果分析顯示,於嶺口橋、月眉橋、新旗美橋等測站部份已從中度污染提升至未受污染,於新寮吊橋、四德大橋等測站部份是維持在未受污染,於高屏溪下游之昌農橋、九如橋等測站部份是維持在嚴重污染,其餘測站則於中度污染至未受污染範圍間波動。總結90~94年高屏溪水質監測RPI污染長度計算結果可知,未受與輕度污染部分由68.3%提昇至90.8%,中度與嚴重污染部分由31.7%降低至9.2%,顯示高屏溪流域水質污染程度有變佳之趨勢。
另依據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分析比較93~94年高屏溪流域水質,整體而言,大部分河段懸浮固體物濃度明顯偏高,致河川污染指標RPI值有普遍升高之趨勢,尤以高屏大橋以下至雙園大橋河段間,牛稠溪匯流處及萬丹圳取水口RPI值均高達9以上,致本河段水質日趨惡化。故未來工作重點應加強高屏溪攔河堰下游各大排沿岸之污染稽查管制,尤以畜牧廢水為主要目標。
2.2高屏溪污染源分析
高屏溪之主要污染源包括工業廢水、畜牧廢水與市鎮污水,早期高屏溪污染源以畜牧廢水為大宗,至民國89年本署之統計資料仍顯示高屏溪畜牧廢水之污染占59%,另工業廢水為28%,而市鎮污水為12%。故為減少高屏溪畜牧廢水污染,改善河川水質及河川環境,本署於89年執行「高屏溪流域養豬戶(場)拆除補償計畫」,至90年底止已拆遷削減豬隻頭數達47萬頭,削減率達98.58%,離牧政策對高屏溪水質的提昇有相當大的助益。
2.3高屏溪污染管制重點
目前執行高屏溪流域污染管制,點源污染稽查重點以加強攔河堰上游養豬業、砂石業之稽查管制工作為主。惟高屏溪攔河堰下游由水質檢測資料顯示大都維持在中度污染至嚴重污染間,其主要污染源為屏東縣境內武洛溪(鹽埔鄉、里港鄉、九如鄉)、牛稠溪(屏東市)之畜牧廢水。各相關單位將針對武洛溪、牛稠溪沿岸事業加強稽查管制。有關污水下水道系統旗美、大樹、屏東等系統已陸續施工中,大寮、里港及萬丹系統尚在規劃中,完工後可有效攔截處理生活廢水。
2.4高屏溪污染稽查成果
為防堵高屏溪遭不法業者濫倒廢棄物,及防範違法偷排,以維護流域內飲用水質。94年至95年6月,止針對流域之污染源稽查管制,本署南區督察大隊計稽查1,058廠次,告發188件;高雄縣稽查1,039廠次,告發51件,罰款477萬元;屏東縣稽查2,465廠次,告發53件,罰款441萬元;另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自90年8月成立至95年6月總計稽查告發1,595件,其中以違反水利法967件最多,違反環保法令404件居次,另近來發現高屏溪出海口有違規抽取漁業用油之案件,依據屏東地檢署統計,94年屏東縣成立的「加強防杜漁船優惠用油流用行動計畫」聯合查緝小組,共查獲290件,沒入油品265萬4,300公升,有待相關單位重視。
三、污染管制執行策略
3.1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計畫
高屏溪流域養豬戶拆除補償工作已於90年完成,為維持其成果,本署與高屏兩縣政府於91~94年針對水源保護區未配合拆除之養豬戶(場),除加強稽查作業外,並持續追蹤已拆除之養豬戶(場)復養之情事,以達依法拆除補償之成效;並落實離牧政策遏止違法污染情事。
3.2沿岸砂石場污染源稽查管制
高屏溪流域目前列管沿岸之砂石洗選碎解場共計64家,其中大部分均未具有合法申請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及廢(污)水排放或貯流水許可證。本署正協調高屏兩縣政府採取因應作為並要求業者應妥為處理排放之廢污水。
3.3流域內重點大排髒亂點清除計畫
高屏溪河川行水區內大型垃圾場都已近移除,但流域內重點大排仍有多處垃圾廢棄物任意棄置,為防止水體遭污染,91~94年高屏兩縣政府持續辦理髒亂點清除計畫,高屏溪河川行水區內發現有廢棄物任意棄置,則由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隨時清除。
3.4規劃遠端監控系統
為有效遏止河川内盜濫採砂石,並防範不肖業者亂倒廢棄物而影響河防及水資安全,本署配合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規劃於高屏溪流域適當地點設置9處遠端監視系統,透過網路傳輸,將其影像傳回指揮中心,即時掌握現場狀況,期能對河川污染防範於未然。
2006-12-30 16:52:57 補充:
3.5配合環保警察隊打擊犯罪
本署配合環保警察隊針對流域內特定事業污染源及可能被亂倒廢棄物之地點進行埋伏,先後已查獲屏東市廷達皮革廠埋設暗管偷排廢水等數起重大違法案件。
2006-12-30 16:53:18 補充:
四、未來工作重點
4.1落實離牧政策管制畜牧廢水
已離牧之養豬戶經相關單位巡察結果並未發現有復養情形,惟依據屏東縣政府94年底統計顯示轄區內養豬戶尚有178萬頭,較89年底的174萬頭並未減少,養豬戶仍然分散高屏溪下游及東港溪流域繼續飼養,畜牧廢水是否正常處理,有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輔導,各級環保單位列為重點加強稽查。
2006-12-30 16:53:32 補充:
4.2遏阻盜採砂石回填廢棄物
近期因砂石短缺,盜採砂石違規案件日增,為防範盜採後被回填廢棄物,除本署南區督察大隊及高屏兩縣政府列為重點稽查外,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採24小時全年無休加強巡察,已有效遏止盜採砂石回填廢棄物違規案件發生。
2006-12-30 16:53:43 補充:
4.3積極規劃非點源污染管制策略
執行點源污染管制在各相關單位積極執行稽查取締已具有相當成效,非點源污染管制雖本署已擬定管理作業規範,惟各相關單位仍缺乏統一之執行機制。政府目前正力求高屏溪攔河堰上游水體水質除SS外,以達甲類水體為目標,各相關單位應積極規劃非點源污染稽查管制策略,以全面落實水污染稽查管制作為。
2006-12-30 16:54:00 補充:
4.4加強緊急應變作為
高屏溪流域範圍遼闊,近年來曾發生多起死魚及重油洩漏污染事件,嚴重危及飲用水水質安全。為即時有效處理,高屏溪發生任何重大污染突發案件,各權責單位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以化解事件擴大。
2006-12-30 16:54:15 補充:
4.5結合社區環保社團及志工
河川污染管制,單憑政府單位人力並不足以克竟全功,唯有結合社區環保社團及志工,透過社區巡守助力,並加強環境教育宣導,方能克竟全功。本署已配合高屏兩縣政府於高屏溪流域各鄉鎮成立河川巡守隊,隨時將污染狀況通報各相關單位。
By Eartha
at 2006-12-30T01:01
at 2006-12-30T01:01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By Valerie
at 2007-01-01T20:37
at 2007-01-01T20:37
更新日期:2008/05/15 17:09
屏東縣瑪家鄉與萬巒鄉的交界處,發現大量廢棄爐石高達上千噸。
怪手不停的往下開挖,將近5米深的土石,就能清楚看到兩種不同顏色的泥土,帶有深色的土石就是煉鋼廠廢棄的爐石,但是沒有政府單位來解決,因此集結村民來抗議,在現場抗議中,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局長也來到現場了解。
事實:
經檢驗混雜其它有害鍍鋅廢料
含6價鉻
掩埋面積約2甲地深7公尺
位東港溪上游水源區 掩埋數量1萬噸
疑官官相護 利益輸送 請求公道協助
成德村自救會 08-7794757黃仲演
By Sandy
at 2007-01-03T12:54
at 2007-01-03T12:54
寫個〈網頁〉是啥意思?
By Erin
at 2007-01-03T05:32
at 2007-01-03T05:32
面對空前的水污染危機,我們沈痛的提出幾項呼籲!
一、立即開革舊政府時代的不適任官員,追究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長期瀆職的責任
舊政府時代,根據環保署八十八年二月「事業廢棄物管制及未來展望」的報告,當時已清楚知道,台灣每年產出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估算為一百四十七萬公噸),經過事業自行處理、處理機構代為處理和事業主申請再利用,及聯合處理體系,再加上委託國外處理的,總量只有五十萬噸,也就是每年至少有九十七萬公噸去向不明。
然而一百四十七萬公噸,這個數字是以國內排名前一千名的大事業機構為樣本估算出來的,也就是說環保署至今仍不知道國內有多少有害事業廢棄物,更遑論管理了。為了建立環保署勇於任事的行政倫理,我們呼籲新政府應立即開革舊政府時代的不適任官員,追究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長期瀆職的責任。
二、請行政院一周內成立跨部會「有害事業廢棄物危機處理小組」
根據環保署估算一年有害廢液產出高達六十三萬公噸(其中包括這次的有機溶劑),而非法棄置的場址則高達一百六十九處,可知其嚴重性,已達威脅全台二千一百萬人生命的地步。雖然兩年前,蕭內閣信誓旦旦:「不論花多少錢都要整治!」但是,實際的情形是,環保署兩年來只挖起五個場址(不包括尋找最終處置場),以這樣的速度,預估全數挖起可能要五十年。然而在這同時,有害的毒物仍不時從工廠流出,倒在水源地、河川地。
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是一場與時間競賽的重大工程,如無法即時處理,至少將遺害千年。因此我們強烈要救新政府必需提出時間表,避免土地的持續潰爛。
三、救救地下水─救救後代子孫!
台灣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幾乎全數埋在水源地,雖然這次的旗山溪污染事件已影響數百萬人的飲用水安全,但更可怕的是已埋在土壤中數千萬噸形形色色的不明毒物。根據國外的地下水研究指出,地面水污染後自然更新的時間約需二十年,但地下水可能需要一千四百年,這麼長的時間,對人類而言,幾乎是永遠不可能回復。屆時,台灣島還能住人嗎?
四、最終處置曠日費時、費用驚人,如核廢料般棘手,到處沒人要!
屏東縣鯉魚山的毒物的最終處置費用,經估算,可能超過十億,而全台有近二百個非法棄置場,雖然危害程度不一,我們相信總經費一定超過千億,相當於政府一年的統籌分配款。而最終處置呢?在國際間引起喧然大波的柬埔寨台塑汞污泥,以台塑的財大氣粗,至今近二年,才找到最終處置場。我們可以預見的是,這些廢料的命運將如同核廢料般棘手,到處都沒有人要。
五、徹查自來水公司是否有隱瞞水源毒化、罔顧人命之情事。
高醫檢測十八日的自來水,已證實其中含有二甲苯,但總統府祕書長、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經理等人,還一再證明水的安全性,凸顯新政府與舊政府使用同樣的政治手法─愚民自愚。我們相信,大高雄地區人民,需要的是公正的國內外檢驗機構告訴我們實情,不是政治的作秀及信心喊話。而面對水公司的失職,我們要求徹查自來水公司是否有隱瞞水源毒化、罔顧人命之情事。
我們強烈要求新政府必需以最大的誠意、最快的速度,立即進行非法棄置場的整治,否則這些黑色紀念物,將使新政府如同長期瀆職的國民黨政權,遺臭萬年。如不見政府對此有所回應及具體措施,不排除發動群眾北上陳請抗議!
此外,我們呼籲:
一、 環境問題向來屬弱勢之流,此次事件,有民眾、教授群起攻訐,當有北上陳請抗議之必要時,懇請民眾參與!成不成行,全賴民眾對環境投入程度!
二、環境健康與經濟發展,等同重要,除非心不在台灣,否則不應有所偏廢,而讓島國毒害至此。大家應有認知,島存人在,島亡人亡!
參考資料 剛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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