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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要課稅嗎?

要,但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繳。台灣對海外所得採用「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條例)」課稅,只有當你的基本所得額超過一定門檻,且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時,才需要補繳差額。

簡單判斷法:

條件 是否需要申報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 不用申報(免計入基本所得額)
海外所得達 100 萬以上,但基本所得額未達 750 萬 需計入但不用繳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且基本稅額 > 一般所得稅額 需補繳差額

大多數人的海外所得不會超過 750 萬,所以實際上需要繳稅的人並不多。但如果你有大額的美股獲利、海外基金贖回、或海外房地產交易,就需要特別注意。

什麼是最低稅負制?

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AMT)的設計目的是確保高所得者不會因為各種免稅優惠而完全不繳稅。

計算流程:

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非現金捐贈 + 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

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 − 750 萬) × 20%

應繳稅額 = 基本稅額 − 一般所得稅額 − 海外已繳稅額
(如果結果為負數,則不需補繳)
項目 2026 年金額
海外所得免計入門檻 100 萬元(未達 100 萬不用計入)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 750 萬元
基本稅額稅率 20%

哪些算海外所得?

只要是在「中華民國境外」取得的所得,都算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類型 常見範例
海外薪資所得 在國外公司上班的薪水
海外投資所得 美股買賣獲利、海外 ETF 配息
海外利息所得 海外銀行存款利息
海外租賃所得 海外房地產的租金收入
海外財產交易 賣海外房地產的獲利
海外基金贖回 境外基金的贖回獲利
海外遺產或贈與 繼承海外資產的所得

注意區分:

容易搞混的項目 是否算海外所得
台灣券商複委託買美股的獲利 是,屬於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台灣掛牌的境外 ETF(如 00646) 否,屬於國內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
海外券商(如 Firstrade)的美股獲利
在台灣領的外商公司薪水 否,在台灣境內提供勞務
海外基金(境外基金)配息
國內基金(境內基金)配息

美股投資的海外所得怎麼算?

越來越多台灣人投資美股,這部分的稅務需要特別注意:

美股股利(Dividend)

項目 說明
美國已扣稅 美國會先預扣 30% 股利稅(台美無稅務協定)
台灣課稅 股利全額計入海外所得(不扣除美國已繳稅款後的淨額)
已繳稅扣抵 美國預扣的 30% 可以在台灣的基本稅額中扣抵

美股資本利得(Capital Gain)

項目 說明
美國課稅 非居民免繳美國資本利得稅
台灣課稅 買賣價差計入海外所得
計算方式 成交金額 − 取得成本 − 手續費(以成交日匯率換算台幣)

範例:

你今年賣掉 Apple 股票,獲利 50,000 美元,成交日匯率 31.5:

海外基金的課稅方式

基金類型 配息 贖回獲利
境外基金(海外註冊) 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
境內基金(台灣註冊)投資海外 國內所得(併入綜所稅) 國內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

常見的境外基金判斷方式:

在銀行或基金平台購買時,注意基金名稱和說明。通常標注「境外」的就是境外基金,配息和贖回獲利都算海外所得。

基本稅額計算範例

範例 1:不需補繳

項目 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 150 萬
海外所得 200 萬(達 100 萬,需計入)
基本所得額 350 萬
判斷 未達 750 萬免稅額,不需繳基本稅額

範例 2:需要補繳

項目 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 300 萬
海外所得 600 萬
基本所得額 900 萬
基本稅額 (900 萬 − 750 萬) × 20% = 30 萬
一般所得稅額 假設 55 萬
海外已繳稅額 假設 5 萬(美國股利預扣稅)
應補繳 30 萬 − 55 萬 − 5 萬 = 負數,不需補繳

範例 3:大額海外所得

項目 金額
綜合所得淨額 100 萬
海外所得 1,500 萬
基本所得額 1,600 萬
基本稅額 (1,600 萬 − 750 萬) × 20% = 170 萬
一般所得稅額 假設 10 萬
海外已繳稅額 假設 20 萬
應補繳 170 萬 − 10 萬 − 20 萬 = 140 萬

申報方式與時間

項目 說明
申報時間 每年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一起申報
申報表格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附在綜所稅申報書後)
申報方式 線上申報或臨櫃申報
需備文件 海外券商對帳單、基金交易確認書、海外薪資證明

海外所得的舉證責任:

台灣對海外所得採「自行申報制」,國稅局不會主動掌握你的海外收入明細。但如果被查到未申報,可能面臨補稅加罰款。2023 年起,CRS(共同申報準則)逐步上路,各國金融機構會交換稅務資訊,海外帳戶被國稅局掌握的機率越來越高。

常見的節稅策略

常見問題

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就完全不用理會嗎?

是的。海外所得在同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未達 100 萬元,不需要計入基本所得額,也不需要在報稅時申報。但如果達到 100 萬以上,即使最後不需繳稅,也應該誠實申報。

在海外已經繳過稅了,回台灣還要再繳嗎?

可能要,但可以扣抵。在海外已經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從基本稅額中扣除,避免重複課稅。扣抵金額以「在國外已繳納的所得稅」為限,且不超過因加入該海外所得而增加的基本稅額。需要保留海外繳稅憑證作為扣抵依據。

用複委託買美股跟用海外券商買有什麼稅務差別?

稅務上沒有差別,兩者的資本利得和股利都算海外所得。差別在於複委託的交易紀錄在台灣券商可以直接取得中文對帳單,申報時比較方便。用海外券商則需要自行整理英文對帳單並換算台幣。

長期住在國外的台灣人也要申報嗎?

要看你是否為台灣稅務居民。如果你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居住滿 183 天,就是稅務居民,全球所得都要申報。如果未滿 183 天,只需要申報台灣來源所得,海外所得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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