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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怎麼算?新制舊制差多少一次算清楚

更新:2026-04-04線上試算2026 年更新

資遣費怎麼算?

依勞基法規定,資遣費分新制和舊制:

新制(2005/7/1 後到職)

每滿 1 年發給 0.5 個月 平均工資,未滿 1 年按比例計算,最高 6 個月。

舊制(2005/7/1 前到職)

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 平均工資,未滿 1 年按比例,無上限。

新舊制混合怎麼算?

如果是 2005 年 7 月 1 日前就到職、一直做到現在的員工,會分段計算

  • 2005/7/1 前的年資:按舊制(每年 1 個月)
  • 2005/7/1 後的年資:按新制(每年 0.5 個月)
  • 兩段相加就是總資遣費

範例: 1998 年到職、2026 年被資遣,平均工資 5 萬

  • 舊制年資 7 年:5 萬 × 7 = 35 萬
  • 新制年資 21 年:5 萬 × 6(上限)= 30 萬
  • 合計:65 萬元

平均工資怎麼算?

資遣費的「平均工資」是離職前 6 個月的平均薪資,包含:

  • 本薪
  • 加班費
  • 全勤獎金
  • 經常性津貼

不包含: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差旅費。

什麼情況公司要付資遣費?

以下情況屬於「非自願離職」,公司必須付資遣費:

  1. 公司歇業或轉讓
  2. 公司虧損或業務緊縮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超過 1 個月
  4. 業務性質變更需減少員工
  5. 勞工不能勝任工作(需先輔導改善)

試用期被辭退有資遣費嗎?

有! 台灣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不受保障」的規定。試用期間勞工的權益與正式員工完全相同:

  • 試用期內被辭退,如果屬於非自願離職,公司必須付資遣費
  • 即使年資很短,也要按比例計算(例:工作 3 個月 → 0.5 × 3/12 = 0.125 個月平均工資)
  • 公司也必須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你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被資遣後的完整權益清單

被資遣不只有資遣費,以下是你可以主張的所有權益,一項都不要漏:

項目 金額估算方式 申請方式
資遣費 新制:年資×0.5個月薪(上限6個月);舊制:年資×1個月薪 公司應於離職日結清
預告工資 未依法提前通知的天數 × 日薪(月薪÷30) 公司應於離職日結清
特休未休折算 未休天數 × 日薪 公司應於離職日結清
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必須開立,拒開可向勞工局申訴
失業給付 退保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最長領6個月(45歲以上或身障者9個月) 持非自願離職證明到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參加全日制訓練期間,每月投保薪資×60% 向訓練單位或就業服務站申請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50%,一次發放 領失業給付期間找到新工作,向就服站申請
健保接續 離職後可改以眷屬、區公所或職業工會身分加保 3天內辦理轉出轉入

金額範例: 月薪 4.5 萬、新制年資 5 年、剩 8 天特休、公司未給預告期(應預告 30 天)

  • 資遣費:45,000 × 0.5 × 5 = 112,500 元
  • 預告工資:45,000 ÷ 30 × 30 = 45,000 元
  • 特休折算:45,000 ÷ 30 × 8 = 12,000 元
  • 失業給付(6個月):假設投保薪資 45,800,45,800 × 60% × 6 = 164,880 元
  • 合計可領取:約 334,380 元

資遣 vs 自請離職 vs 協議離職比較表

很多人被公司「勸退」,糊里糊塗簽了自願離職書,結果損失了數十萬元的權益。以下比較三種離職方式的權益差異:

權益項目 資遣(非自願離職) 自請離職(自願) 協議離職
資遣費 ✅ 有 ❌ 沒有 看協議內容
預告期工資 ✅ 有(公司未預告時) ❌ 沒有 看協議內容
失業給付 ✅ 有(最高領6~9個月) ❌ 沒有 ✅ 有(若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
非自願離職證明 ✅ 公司必須開立 ❌ 沒有 看協議是否載明
特休未休折算 ✅ 有 ✅ 有 ✅ 有
勞退提撥 結清至離職日 結清至離職日 結清至離職日
職業訓練津貼 ✅ 有(可申請) ❌ 沒有 ✅ 有(若有非自願證明)

關鍵差異: 以月薪 4.5 萬、年資 5 年為例,被資遣比自願離職多出:

  • 資遣費 112,500 元 + 失業給付約 164,880 元 = 多領約 277,380 元

重要提醒: 如果公司用「你自己辭比較好看」、「資遣會影響下一份工作」等話術讓你自己辭職,千萬不要輕易簽字。資遣紀錄並不會出現在任何公開資料中,下一個雇主不會知道。

被逼自己辭職怎麼辦?

實務上很多公司不想付資遣費,會用各種方式逼員工「自願離職」。如果你遇到以下情況,依《勞基法》第 14 條,你可以主動終止契約,效果等同非自願離職,一樣可以領資遣費和失業給付:

可以主張第 14 條的情況

雇主行為 法條依據 說明
大幅降薪 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 未經同意片面降低工資
不當調職 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 調動不符合「調動五原則」(如從台北調到高雄、工程師調去掃廁所)
積欠工資 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 遲發薪水超過合理期限
冷凍/架空 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 不給工作、移除權限、排擠孤立
職場霸凌 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款 主管或同事持續性的言語暴力、羞辱
未依法投保 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 未幫員工投保勞保或高薪低報

舉證與申訴步驟

  1. 蒐集證據:保留所有 email、通訊軟體對話截圖、錄音(自己參與的對話錄音合法)、薪資單、調職公告等
  2. 書面通知雇主:以存證信函或 email 告知依勞基法第 14 條終止勞動契約,載明具體事由
  3. 申請勞資調解:到各縣市勞動局申請調解(免費、約 2~4 週處理)
  4. 申請失業給付:即使公司不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可請勞工局協助或由就服站認定
  5. 必要時提告:調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勞資爭議訴訟費用減免

時效提醒: 依第 14 條終止契約應在知悉情事之日起 30 天內行使,超過就不能用這個理由了。發現問題要盡快行動。

資遣時還有哪些錢可以領?

除了資遣費,以下也要一併結清:

項目 說明
預告工資 公司未依規定提前通知,須額外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特休未休工資 當年度未使用的特休假,按日薪折算
加班費結算 尚未給付的加班費
當月薪資 做到哪天算到哪天
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必須開立(用於申請失業給付)

公司沒付資遣費怎麼辦?

  1. 先向公司書面請求(存證信函或 email 留底)
  2. 到各縣市勞動局申請勞資調解(免費、約 2-4 週)
  3. 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4. 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公司無力支付時)

勞資調解免費且不需請律師,調解成立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建議先走調解。

資遣預告期是幾天?

年資 預告期
未滿 3 個月 不需預告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10 天
1 年以上未滿 3 年 20 天
3 年以上 30 天

預告期間每週可外出謀職 2 天(照常給薪)。如果公司沒給預告期就直接叫你走,必須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資遣費要繳稅嗎?

免稅額度 = 退職服務年資 × 19.8 萬(2026 年標準)

情況 課稅方式
資遣費 ≤ 免稅額 全部免稅
免稅額 < 資遣費 ≤ 免稅額 × 2 超出部分半數課稅
資遣費 > 免稅額 × 2 超出部分全額課稅

範例: 年資 5 年、資遣費 100 萬

  • 免稅額:5 × 19.8 萬 = 99 萬
  • 100 萬 - 99 萬 = 1 萬(半數課稅)→ 實際課稅所得只有 5,000 元
  • 多數人的資遣費在免稅額度內,不需繳稅

被資遣時的權益檢查清單

被資遣時除了資遣費,還有幾項權益要確認:

  • 非自願離職證明:務必向公司索取,這是申請失業給付的必備文件
  • 未休特休假折算:剩餘特休假應折算為工資
  • 預告期工資:如公司未依法給足預告期,需支付預告期間的工資
  • 勞退提撥確認:到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確認雇主有按時提撥 6%
  • 健保轉出:離職後 3 天內公司應辦理健保轉出,你可改以眷屬或區公所身分加保
  • 失業給付:持非自願離職證明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最快 14 天後開始領取

建議在離職前把以上清單列出,和公司 HR 逐項確認,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被遺漏。

延伸閱讀

資遣費計算機

新制資遣費
112,500
每年 0.5 個月,上限 6 個月
舊制資遣費
225,000
每年 1 個月,無上限
預告期30
資遣費免稅額度990,000

以上計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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