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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怎麼申請?能領多少、領多久一次看

失業給付可以領多少?

失業給付金額 = 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

例如:離職前平均月投保薪資 45,800 元 → 每月可領 45,800 × 60% = 27,480 元

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多一人加給 10%,最多加到 80%。

可以領多久?

身分 最長給付期間
一般失業者 6 個月
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 9 個月

誰可以申請?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非自願離職(被資遣、公司歇業、勞動契約期滿)
  2.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
  3. 有工作能力及意願
  4. 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自己辭職的人不能申請失業給付。

怎麼申請?

  1. 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公司開立)
  2. 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3. 求職登記滿 14 天仍未就業,開始發放
  4. 每個月回就業服務站做失業認定(完成 2 次求職紀錄)

領失業給付期間可以打工嗎?

可以,但有限制:

  • 每月工作收入不超過基本工資(2026 年為 28,590 元)
  • 超過的部分會從失業給付中扣除
  • 必須主動申報

什麼是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如果在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並重新加保滿 3 個月,可以領取尚未領取的失業給付金額的 50% 作為獎勵。

例如:還剩 3 個月沒領,每月 27,480 元 → 獎助津貼 = 27,480 × 3 × 50% = 41,220 元

失業給付試算

每月可領
27,480元/月
45,800 × 60% = 27,480
最長領取
6
個月
最多總領
164,880
提早就業獎助(剩 3 個月時就業):41,220

以上計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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