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正常化vs.「尊重同志」之九年一貫教育政策? - 社會議題
By Bennie
at 2010-03-07T00:00
at 2010-03-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報載:教育部為保障性別人權與消除歧視偏見,
已將「同志議題」列入民國100 學年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並融入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進行教學活動。
繼台北市獲選為「對同性戀最友善的城市」之後,
台灣是否也將建設為「對同性戀最友善的地區(國家)」?
我們的教育政策對「增進同志人口」是否有激勵作用?
是否有助於讓台灣邁向「同性戀正常化」?
-----------------------------------------------------------------------------------
尊重不同族群(包括同志、未婚媽媽等...)本是無可厚非、
但是否真有必要 特別將「尊重同性戀」納入九年一貫之重大教育政策?
依此類推,「尊重未婚媽媽」是否也該納入國中小學課本?
這是教育政策?還是變相鼓勵?
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狐狸 ( 初學者 5 級 )
如果對兒童與青少年的教育必須特別強調「尊重同志」之價值,
那麼是不是也有合理的基礎來強調「尊重未婚媽媽」,
理由如下:
(1) 都是婚前性行為
(2) 未婚媽媽相較於同性戀者,更屬弱勢。
(3) 未婚媽媽是經由生殖器之「正常管道」交合,而同性戀因生理構造限制,必須使用「異常」管道與方式,例如肛門等 非生殖器官,來達到交合之目的。
故以「正當性」而論,同性戀並不高於未婚媽媽!
所以
如果對中小學生的教育須強調「尊重同志」,
其實在本質上和教育他們「尊重未婚媽媽」或「尊重婚前性行為」,
並無太大差異!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星之夜 ( 實習生 5 級 )
這十幾年來國民黨與民進黨都強調「本土化」,其實對社會已有重大影響!
例如:近年來的八點檔,已由早年的非「國語」不可,轉為以「台語」為主。
您看連「非台語系」的總統、市長、立委在競選時都得繞幾句台語以彰顯個人「重視本土價值」。
以是之故,政府政策之影響可謂不大乎?
3 個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狗爸熊 ( 初學者 3 級 )
在下並非「恐同」,
我也曾認識不少同志朋友,
他們善解人意,心思細膩。
只是猶豫對他們該如何定位?
要把他們當男生或女生來看?
男生跟男生一起上廁所、換衣服、洗澡,基本上並無太大忌諱。
但如果有同志在場,事情就顯的不是那麼「自然」了!
是該迴避?還是一視同仁?
怎樣作才叫「尊重同志」?
有的同志朋友認為,
上帝開了他們一個大玩笑,
將他們的身體與靈魂錯置!
您的「同性戀本是正常」之論點,
並不能合理的說服我!
至少單從「生理構造」之層面來看,
同性戀並非您強調的如此「正常」。
但切記,
同性戀是可以被尊重與包容,
但對兒童與青少年之教育,
則不須刻意強調或鼓勵「同志價值」。
4 個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狐狸 ( 初學者 5 級 )
同性戀雖無法繁殖下一代,
但也並不能因此認定他們是錯的。
與異性戀者相同,
他們也有追求肉體歡娛的欲望。
如果同性戀者可以彼此得到幸福,
也沒什麼好苛責的!
但對中小學生的在這方面的教育,必須要謹慎以對!
若用您提到的「超我」概念來切入,
也不失是個很好的嘗試。
在高道德層次的「超我」概念中,
早已超越「本我」或「自我」層級的愛情與肉慾,
既然如此,又何必特別強調倍受爭議的「同性之戀」呢?
已將「同志議題」列入民國100 學年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並融入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進行教學活動。
繼台北市獲選為「對同性戀最友善的城市」之後,
台灣是否也將建設為「對同性戀最友善的地區(國家)」?
我們的教育政策對「增進同志人口」是否有激勵作用?
是否有助於讓台灣邁向「同性戀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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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不同族群(包括同志、未婚媽媽等...)本是無可厚非、
但是否真有必要 特別將「尊重同性戀」納入九年一貫之重大教育政策?
依此類推,「尊重未婚媽媽」是否也該納入國中小學課本?
這是教育政策?還是變相鼓勵?
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狐狸 ( 初學者 5 級 )
如果對兒童與青少年的教育必須特別強調「尊重同志」之價值,
那麼是不是也有合理的基礎來強調「尊重未婚媽媽」,
理由如下:
(1) 都是婚前性行為
(2) 未婚媽媽相較於同性戀者,更屬弱勢。
(3) 未婚媽媽是經由生殖器之「正常管道」交合,而同性戀因生理構造限制,必須使用「異常」管道與方式,例如肛門等 非生殖器官,來達到交合之目的。
故以「正當性」而論,同性戀並不高於未婚媽媽!
所以
如果對中小學生的教育須強調「尊重同志」,
其實在本質上和教育他們「尊重未婚媽媽」或「尊重婚前性行為」,
並無太大差異!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回答者: 星之夜 ( 實習生 5 級 )
這十幾年來國民黨與民進黨都強調「本土化」,其實對社會已有重大影響!
例如:近年來的八點檔,已由早年的非「國語」不可,轉為以「台語」為主。
您看連「非台語系」的總統、市長、立委在競選時都得繞幾句台語以彰顯個人「重視本土價值」。
以是之故,政府政策之影響可謂不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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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回答者: 狗爸熊 ( 初學者 3 級 )
在下並非「恐同」,
我也曾認識不少同志朋友,
他們善解人意,心思細膩。
只是猶豫對他們該如何定位?
要把他們當男生或女生來看?
男生跟男生一起上廁所、換衣服、洗澡,基本上並無太大忌諱。
但如果有同志在場,事情就顯的不是那麼「自然」了!
是該迴避?還是一視同仁?
怎樣作才叫「尊重同志」?
有的同志朋友認為,
上帝開了他們一個大玩笑,
將他們的身體與靈魂錯置!
您的「同性戀本是正常」之論點,
並不能合理的說服我!
至少單從「生理構造」之層面來看,
同性戀並非您強調的如此「正常」。
但切記,
同性戀是可以被尊重與包容,
但對兒童與青少年之教育,
則不須刻意強調或鼓勵「同志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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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回答者: 狐狸 ( 初學者 5 級 )
同性戀雖無法繁殖下一代,
但也並不能因此認定他們是錯的。
與異性戀者相同,
他們也有追求肉體歡娛的欲望。
如果同性戀者可以彼此得到幸福,
也沒什麼好苛責的!
但對中小學生的在這方面的教育,必須要謹慎以對!
若用您提到的「超我」概念來切入,
也不失是個很好的嘗試。
在高道德層次的「超我」概念中,
早已超越「本我」或「自我」層級的愛情與肉慾,
既然如此,又何必特別強調倍受爭議的「同性之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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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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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10-03-07T06:03
at 2010-03-07T06:03
我覺得尊重未婚媽媽跟尊重同志是兩碼子事,就像同意婚前性行為跟同意同志結婚也是兩碼子事一樣。
之所以要尊重同志,是因為這也是愛情的另一種存在方式,我們大家都是人,大家的生活習俗生活背景都不一樣,有人的國家不穿衣服不會羞羞臉,但是在台灣就會,尊重別人選擇幸福的方式,就跟尊重各國文化一樣,是自然普通並且應該的事。
而且就算尊重同志跟尊重未婚媽媽是兩碼子事好了,首先尊重別人本來就是應該的,怎麼會有變相鼓勵這種事?
會去做的人還是會去選擇這麼做,這跟鼓不鼓勵我想關係不大,而且當發現自己是同志,或是自己犯了錯,有了婚前性行為,當了未婚媽媽,難道你不會希望有人尊重你嗎?
而且現在同志議題是相當國際化的,不將他納入國民教育的,顯得國人孤陋寡聞,不懂得國際禮儀,況且成為同志這件事又不是一種錯誤。
但是未婚媽媽這件事,各國法律其實都有相似的規範,並且也跟國家的道德文化有關,而且如果不通行保護他們尊重他們的政策,你要讓他們走出去都遭人唾棄嗎?
應有的法律規範還是要嚴格執行,但是對於已犯錯的人,也需要給他們一個生存的機會。
所以才要徹底的對下一代實施正確的教育,嚴格的要求規範不准有婚前性行為,把孩子教好,但是犯了錯的,就要對他寬容。
2010-03-08 12:59:36 補充:
版大你好,我從你的文字間發現你是個理性的人,真的很高興能夠與你討論議題,不過我目前要去上課,稍晚將再度表意見,感謝你。
2010-03-08 16:09:59 補充:
從您對其他回答者的答覆看來,發現您並不是一個會歧視不同族群文化的人。
您所說的正當性,其實我也贊同這種說法,並且我不會想反駁這種說法,因為事實上,他確實不是經由正確管道的。
但是許多心理學家將我們的人格分為三種層次,其中最高境界就是受過教育而進化的超我。
我想這即是將該議題編入教材的真實目的,讓孩子們學會尊重,而不是看到同性戀或未婚媽媽就說很噁心,並且還用言語行動去傷害他人,由此進而成為超我的人。
這樣說其實我明白自己太理想化,但這當然不是我們討論此事的重點(笑
因此,我還是認為尊重跟鼓勵有很大的差異。
2010-03-08 16:10:13 補充:
教育的目的在於將人類教育成超我,讓他們理解尊重,但是尊重並不表示贊同,就像伏爾泰曾說:「我不贊同你說的話,但我將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是相似的。
我們不必真正的贊同,但是我們必須學會尊重,我還是必須說這也是兩碼子事,其實您可以換個角度思考看看,拋開將尊重與鼓勵放在一起看待的角度來思考。
老師教我們必須尊重,跟老師鼓勵我們去當同性戀或是未婚生子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事,我的的內心可以不贊同甚至說出來反駁,但是不能不尊重。
就像您一樣,您也懂得尊重,但是您不贊同,可您不會因為我們的立場不同就出言不遜攻擊我,我個人認為這即是將議題編入教材中的目的。
2010-03-08 16:10:26 補充:
再來,我必須反駁您,其實不可以將婚前性行為或未婚媽媽,以及尊重同志這些議題放在同一個水平上看待,首先同志本來就無法結婚,怎麼能說他們就是婚前性行為?在台灣沒有立法保護他們,這對他們來說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了。
但是婚前性行為這件事,在台灣其實都有法律在規範,甚至已有一段時間,並且我們能夠清楚明白,這就是「錯的」,但是同志問題不一樣,根本無法去定論他的對錯,因為人們的文化本來就不同,如果將之定論,那麼我們才是錯的。
2010-03-08 16:10:37 補充:
各國的人們因為文化不同,所以我們才會規劃出屬於我國的道德觀,加以規範遵守,但是同性戀並不是只能用同性戀族群去劃定他,他是這個世界上活著的人類都有可能產生的情感,因此我們需要尊重,但是不同族群間的文化(例如未婚生子某些民族是被允許的,但我們並不是那個民族的人呀),我們彼此尊重,但仍需要遵守自身應有的道德規範。
(同志議題可說是世界性的,但是未婚媽媽議題是區域民族性的。因此我們不該將同志定義為錯誤,但我們認為未婚媽媽是不應該的)
同志的問題目前沒有對錯可談論,但是婚前性行為這件事本身已經先建立在我國道德觀所謂「錯的事物」上面,這兩者是處於不同水平上的,不可同年而語。
2010-03-08 16:10:46 補充:
說得更簡潔一點,我們怎麼能去規範「愛」這件事?但我們卻不能縱容錯誤的行為發生!
並且未婚媽媽這件事是有先後順序的,我們必須將完整的教育(例如禁止婚前性行為!)當作前提,再來談論人們必須去尊重未婚媽媽。
同志與未婚媽媽,是站在不同立足點上的,所以這兩個議題上的尊重,我認為也是無法相提並論的,那麼如果無法相提並論,鼓不鼓勵的問題就也無法產生。
況且人們不會因為尊重同志而隨意成為同志,如果能夠在教育上徹底嚴格的教育學童,我們也不會因為尊重未婚媽媽而跑去有婚前性行為,因此這些事都有先後的順序,無法直接把他們與鼓不鼓勵畫上等號。
2010-03-08 16:11:37 補充:
無法用簡潔的文字表達真的很抱歉,但希望您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在此再次發表我個人的一些淺見。
(請注意我並無藍綠政黨意識,我還只是個學生而已XD)
2010-03-09 21:00:15 補充:
版大您好,今天太忙了,無法繼續更大肆地談論XD
但是超我也是經由教育才能達成的目標呀,所以在人們邁向超我的過程中,我深深相信這是必經之路,而且尊重與強調是毫無關係的,我還是必須說這也是立足點的不同。
自古以來,男女之間的情愛一直都被是為普通正常的事,也從來不會有人歧視,大家一直習以為常,但是同性戀可就不同了,人們會歧視他們,人們不會尊重他們,我這麼說好了,我必須用更白話的方式來說,可不是全世界的人都像您我一樣。
2010-03-09 21:00:35 補充:
版大您與我討論此事的時候,已經先將尊重放在前面了,才會覺得這是一種強調,但是其他人呢?甚至有小孩子會對同性戀吐口水,甚至有人因為是同性戀被毆打致死,這個議題其實就像是我們應不應該尊重黑人,尊重原住民一樣(我說這話當然沒有任何意思,希望不要有人因為成見而攻擊我,我是打個比方XD),政府也因為漢人歧視原住民族的問題,政策不斷推出,而且我強調一點,我們會因為政府推行尊重原住民的政策,而我們就都跑去當原住民嗎(當然不可能,我打個比方嘛,假設可以)?這難道就是鼓勵大家都去當原住民嗎?
2010-03-09 21:00:45 補充:
這樣說起來,其實尊重和鼓勵不一樣對不對?
而且我認為支撐起這一點的,就是因為,大家都是人,需要被平等的對待,而且我也不容您說,原住民和同性戀的議題不一樣,因為在我眼裡,我只知道大家都是身為人類,有智慧有感情的人類,需要尊重。
恕我冒昧的這麼說,其實我覺得版大您其實還藏有一絲絲同性戀就是錯誤的的觀念,假設在您心裡同性戀從來沒有錯誤過,從來沒有不正當過,您把他看得和異性戀一樣正常,還會覺得討論尊不尊重的問題會有不好的影響嗎?
我從來就把同性戀看作和異性戀一樣正常,但是有人歧視,所以我們要教育他們學會尊重,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像我們一樣,能夠自動自發的學習尊重,其實我想,事情就這麼簡單而已。
2010-03-09 21:00:54 補充:
版大請先別急著想如何反駁我,雖然我很樂於與您討論XD
但是我真心的希望您從這最簡單的層面思考:如果一開始就沒有錯,為什麼不好?
最後您提到,備受爭議的同性戀議題,我想這也是關鍵所在。
備受爭議的主動者是誰?我的意思是,誰在發動爭議?
我偏激一點地說:就是你們這些人在歧視同性戀!
您不能說沒有,因為如果大家都尊重,怎麼會有人發動爭議呢(笑
而教育的目的即是:消除歧視,讓他們不要覺得這是錯的,讓他們不要不尊重同性戀。這就像有人很歧是黑人,我們必須讓他不歧視一樣,不是嗎?
2010-03-09 21:00:58 補充:
結果還是長篇大論一番XD
在此為以上一些偏激的發言道歉,我明白有人還是不能接受的,就像我個人也不喜歡除了漢族以外的種族,包含任何外國人,但是我尊重。
2010-03-09 21:05:48 補充:
我在此用的歧視這個字眼是包含攻擊性質的,以及不尊重性質的,而不是單純的不喜歡。
然後向版大說不好意思,我的年紀應該是比您小,請不要介意我上面使用的語氣,激動的談論時非常需要XD
By Sandy
at 2010-03-10T05:46
at 2010-03-10T05:46
GAY最愛的性藥都在-這裡啦
http://17known.com/
By Hazel
at 2010-03-10T12:44
at 2010-03-10T12:44
那請問政府怎麼修法?
修了又被砲到吐血
性別平等相關法律不是社會先建立觀念?
但是如今某些團體利用"社會沒有達到共識"等為由反對國中小同志教育內容
異性戀霸權跟環境有相當大的關係
若是連一生中極其重要的學校生活都得活在異性戀社會認同的方式中
孩子預設"正常人都是異性戀"的立場
同志孩子如何自處?
要如何"達到共識"?要如何扭轉台灣社會普遍恐同的觀念?
我想發問者本身就認為同志是"不正當"的
才會有正當化一說
我覺得連性傾向都要說正不正當
談什麼包容?
By Kumar
at 2010-03-09T00:56
at 2010-03-09T00:56
我個人認為是有必要的!
畢竟現在還是有很多社會大眾
不能真正的正視他們!
所以才會想要改變現狀,出現這樣的議題
如果同性戀能夠像普通人一樣不被打壓
不需要"出櫃"的行為
就不需要這樣的議題了!
尊重未婚媽媽&尊重同性戀
也是同樣的道理,也該納入國中小學課本!
ps.我記得尊重未婚媽媽,我國小的時候也有教呀???
pps.但我不認同你所說的
(2) 未婚媽媽相較於同性戀者,更屬弱勢。
(3) 未婚媽媽是經由生殖器之「正常管道」交合,而同性戀因生理構造限制,必須使用「異常」管道與方式,例如肛門等 非生殖器官,來達到交合之目的。
故以「正當性」而論,同性戀並不高於未婚媽媽!
以現在的情況,大眾對同的認同度不比未婚媽媽的高
舉例來說,有人會有"同性戀"來罵人,卻不會用"未婚媽媽"來罵人
哪方更為弱勢,以不同角度出發,便會有不同的結果!
使用「正常」管道與方式,不代表就比較「正當」
這兩個是沒有直接關聯性的!
舉例來說,強姦犯也是用「正常」管道的交配方式強姦異性<-這樣有比較正當?
當然也有強暴同姓的<-這也就比較不正當?
我認為,性愛這種事,只要出自可對自身行為負責的雙方(或三方以上...)的認同,並沒有任何不妥。
ppps.沒錯,不管是「尊重同志」、「尊重未婚媽媽」、「尊重婚前性行為」...等等等
他們的重點都是在於「尊重」
只是教育部需要這樣做是因為
人們沒有辦法做到「尊重某些特定的人」
而那些特定的人長期處在被壓迫、打壓的狀態
人們看他們的視線也是有自覺或沒自覺得從高處往低看
偉了消除這不正確的觀念
因此特別針對「尊重某些特定的人」作教育
pppps.政府政策之影響是很大
政府之所以存在的價值就是讓人民生活更好
如果他們沒有足夠的影響力,還留著做什麼?
ppppps.個人認為同性戀本屬於自然的一部分
自古千萬年以來、從人類到動物,同性戀都一直存在著
經過長遠的時間還是留存,他們都是屬於自然的一部分!
另外,我認為「正常」的定義是「大多數都這樣」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每個人都會魔法,那麻瓜就是不正常的。
pppppps.法律不代表絕對。
法律由人所制定而成,沒有完美、正確的法律,正如他的製造者--人。
最後總結一下。
我想,發問者可能也是在掙扎要如何做到真正的「尊重」
(至少在我想過這個問題時,是這樣子的心情)
以平等的角度來說,對同性戀「特別」尊重,就好像把他們放在低一層的角度
我是這麼想的。。。
如果不對孩童做特別教育
他們長大後就會受到身邊大人的歧視觀念影響
有可能是學校的前輩,有可能是父母有意無意的灌輸
這樣一代接一代傳下去,同性戀會有被全社會接受的一天嗎?
所以這時候才需要這種特別政策。
至於未婚媽媽,同理套用。
然後最後還是回歸到兩個字「尊重」
By Candice
at 2010-03-10T12:02
at 2010-03-10T12:02
不如攤在陽光下
你可以不喜歡同志
但同志依舊存在
你可以視而不見
但他們可以追求他們的權利
所以政策本身 並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By Gilbert
at 2010-03-07T05:48
at 2010-03-07T05:48
如果沒有從小培養對同性戀的包容度
長大以後很難扭轉過來
By George
at 2010-03-08T20:36
at 2010-03-08T20:36
個人補充幾個參考點
你提到一個似乎是屬於"擔憂"的部分, 就是增進同志人口.....哈哈, 你應該不是同志啦.....
這樣問好了, 你會認為你有可能被環境影響變成同性戀嗎?? 答案不管你問誰, 大概都是NO....會回答YES的人其實多半是本身還沒辦法正視自己的特質, 想把出櫃的責任丟到環境話題身上(或是被人帶壞了之類的)
另外, 把台灣帶向同性戀正常化....嗯, 恕我直言, 你應該有那麼一丁點點的恐同(對同性戀有恐懼心理).....同性戀本來就是正常的, 之所以顯得不正常是因為對比與主導的問題, 絕大部分的國家文化都是異性戀主導的, 相對的即使現在的社會環境對同性戀有更大的包容而使得更多同性戀有勇氣(因為阻力壓力少了)坦然面對自己的特質, 異性戀者以及長久奠基的異性戀取向文化發展還是會讓居較少數者的同性戀者成為所謂的居弱勢族群....少數服從多數, 這是大家習慣的思維, 但是這樣的思維並不能適用於所有的東西, 只是用於政治(團體)運作, 然而很多位在多數的人還是會有習慣性的將居少數者視為"不需要存在"或是"不需要被等同重視"甚至將想要把他們等同對待的論調看作為"威脅到多數者權益與安全感"的說法..... 我不得不想起以前的人對痲瘋病很無知時, 會極端懼怕痲瘋病患, 將他們拋棄隔離, 也才有所謂的痲瘋村, 讓他們在那邊互相取暖卑微心碎的支持彼此....現在的我們都知道即使與痲瘋病患握手也不會被傳染.... 如果覺得把在心理層面上對同志的包容進一步具體化會給予異性戀者帶來負面影響與威脅, 那其實跟以前的人對痲瘋病患的恐懼相去不遠
我是同志, 我一堆異性戀朋友與親人沒有人會怕因為跟我是好友相知相交而變成同性戀, 也不會怕他們的小孩會不會因為同志叔叔很疼他們常常抱抱親親而長大會變成同性戀......
我想, 教育當局想要把同性戀議題納入正規教育中讓學生們有進一步的了解....希望消除的就是無知而產生的恐懼或是排擠......
參考一下啦
By Dora
at 2010-03-10T10:32
at 2010-03-10T10:32
你認為你【或全台灣】有因為這樣台灣話變好?
【或因為沒這樣而不會講台灣話嗎?】
先別提英文不如國際標準
漢字錯一堆
光台語的字和言就夠錯綜複雜
讓人缺乏學習動力了
【也就是台語沒變好、國語變蹧糕】
同樣的把同性問題
攤在陽光下
會不會也有意外效果
成為最基本也最好的解決之道呢?
相反的
一直遮遮掩掩、猶抱琵琶半遮面
【才是最佳變相鼓勵吧】
By Annie
at 2010-03-08T23:58
at 2010-03-08T23:58
http://tk.gogoboy.tv/
超多帥氣養眼男主播 猛男秀
我身邊也是有些女生,都會去玩一下!!
看那裡的帥哥主播如何挑逗視覺 ~~ 超OVER猛男趴 !
很熱鬧的地方,互訪聯絡\增進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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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具體一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