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救我(家暴問題) - 家暴
By Ina
at 2007-03-05T00:00
at 2007-03-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家昨天才剛發生家暴
其實他之前已經好幾次對我們動粗了
但是我們卻沒辦法告他
因為他不去
然後他就把我媽的車開走了
那台車是我媽的名
然後我媽想告他偷竊卻沒辦法
因為他們還沒有離婚
我媽決定要把那台車賣掉
但是怕他又會動粗
我們要找警察
但是警察卻不要
竟然說這是你家的事
我們只是叫他陪我們去遷車而已阿
也都沒有人要幫我們了
如果有哪個好心人阿
幫我想個辦法
其實他之前已經好幾次對我們動粗了
但是我們卻沒辦法告他
因為他不去
然後他就把我媽的車開走了
那台車是我媽的名
然後我媽想告他偷竊卻沒辦法
因為他們還沒有離婚
我媽決定要把那台車賣掉
但是怕他又會動粗
我們要找警察
但是警察卻不要
竟然說這是你家的事
我們只是叫他陪我們去遷車而已阿
也都沒有人要幫我們了
如果有哪個好心人阿
幫我想個辦法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Jake
at 2007-03-07T12:09
at 2007-03-07T12:09
而你媽媽的車,因為沒有報失,所以執法機關無法協助你們,你們可以先去當地警察局報失,讓警察局有那台車的紀錄,讓警察有機會可以幫你們把車扣留在警局,在這之前你可以請你媽媽先去法院訴請離婚申請,在法院只要是家暴的離婚案件,大部分都會離婚通過,這樣你們就會有受到執法機關保護的生活。
只是請記得驗完傷要先申請家暴保護令,這樣你們才能完整的受到保護喔!
By Quintina
at 2007-03-06T05:16
at 2007-03-06T05:16
By Irma
at 2007-03-06T11:51
at 2007-03-06T11:51
2.用網路銀行或者用市內撥打110說要報案
ps.不可以直接到派出所,因電話報案會有語音記錄
3.一定要去醫院驗傷,要去省立醫院
醫院會幫忙妳們ㄉ,他們會寫單子給警察局也會通報相關單位ㄉ
4.車子ㄉ部份可以報遺失,因為你們沒有同意讓他開走,也可以打去法院問看看,是不是可以告侵佔罪
車子和房子先解決,可以再賺,平安最重要
先去驗傷ㄛ
希望妳們都平安
By Bennie
at 2007-03-09T22:28
at 2007-03-09T22:28
By David
at 2007-03-05T19:47
at 2007-03-05T19:47
打去應該會有專人告訴你該怎麼做!
然後你要順便舉發那沒天良的警察
什麼叫這是你家的事 他們是人民的保姆耶!
By Ida
at 2007-03-08T19:46
at 2007-03-08T19:46
至於警察不理的話!!
可以找媒體!!
他們都怕!!
各電視台新聞部》電話專線:
- TVBS 02- 2652 2208
- TVBSNEWS 02- 2357 9988 / 02- 2356 8961
- 年代 02- 3339 3383
- 中天 02- 6606 7711 / 02- 2797 3070 / 02- 2792 3151
- 台視 0800- 011- 015 (客服) 02- 2518 1515 (新聞)
- 民視 02- 2570 2570
- 東森 0800- 019 - 333
By Daph Bay
at 2007-03-09T07:23
at 2007-03-09T07:23
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以下幾種原因在引發家暴的因素中佔據著主要位置:一是婚外情。二是男女收入懸殊。三是男方的打牌賭博、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四是“妻以夫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我會把重點答案用不同顏色標示出來給你看。
家暴致暴原因以感情因素最多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家暴的導火線以感情不睦、疑似外遇等感情因素最多,加害者的施暴手法則以直接毆打、重摔居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在致暴因素方面,以感情因素導致家暴案件最多,包括感情不睦、疑似外遇、口角等等,這類因素占所有因素的百分之三一點四九,顯示家庭間成員感情不睦、缺乏溝通習慣與技巧常導致暴力的發生;不良行為所導致的家暴則占百分之二四點三九,包括酗酒、賭博、吸毒等;金錢因素,包含經濟、欠債、財產糾紛等所導致的家暴事件則占百分之十五點三,顯示不良行為、金錢糾紛也常成為家暴的間接促發因素。
另外,子女因素引發的家暴事件也占百分之七點一,包括不當管教造成子女傷亡、離婚夫妻為爭取子女監護權而暴力相向;再者,工作因素,如失業、工作不順等所造成家庭暴力亦占百分之五點七六的比例。
http://www.investigation.com.tw/service-5.htm
雨天症候群 家暴案增加【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清華╱高縣報導〕612水災之後南部地區連日陰雨不斷,高縣社會局統計,一週來,家暴通報案件破百,比平均每天10件通報略增,可能和家人雨天大部份時間悶在家中,及連日陰雨造成心情沉悶有關。
高縣社會局表示,從6月12日起至6月20日止,9天家暴通報案件數分別為7、9、20、17、5、10、12、11、10件,其中14日與15日通報案件數量特別多,正好是南部地區連續陰雨的第三、四天,之後天氣轉變為局部陣雨的型態,偶爾還可見到陽光。
社工課指出,高雄縣家暴通報件數,平均每天約10件左右,9天通報案量達101件,確實略有增加,但是否與天氣有直接的關聯仍很難論斷。
但依過去經驗,家暴案通報高峰期多集中在假日、尤其是連續性的長假,以春節最為明顯,曾經出現高出每日通報平均值五成以上的成長。
分析其主要的因素,是因為家人長時間在一起,反而增加了彼此口角摩擦的機率,如果夫妻感情不穩定、一方或雙方有暴力傾向等,發生家暴案件的比率會相對提高。
如果依此推論,雨天家人外出的機會減少,加上連日陰雨造成心情鬱悶,是可能增加家暴的發生率。
http://www.epochtimes.com.tw/bt/5/6/22/n961429.htm
東森新聞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表示,在致暴因素方面,例如感情不睦、疑似外遇或口角等感情因素所導致的暴力案件最多,顯見家庭成員缺乏溝通習慣與技巧常導致暴力的發生,而像是酗酒、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佔24.39%,至於經濟問題、欠債、財產糾紛等則佔15.30%。
另外,因為子女問題而發生家暴事件的也有7.10%,可見不當的子女管教造成傷亡的情形也不時發生,而離婚的夫妻雙方也常因為爭取監護權所以暴力相向,至於失業、工作不順等工作因素造成家庭暴力則佔5.7%。
http://www.ettoday.com/2005/01/28/545-1747555.htm
* 補充:施暴者的人格特質因素
臨床上看到的施暴者,可能有下列幾項特質:來自有家暴史的家庭或自己本身曾是受害者;個性衝動、易怒、具控制及支配性格、猜忌心重;淡化、否認其暴力行為,或將其歸諸外在因素;悲觀、感情曾經受傷、自信心不足、情緒低潮、挫折容忍度低,甚至有自殺意念等;酗酒、藥物濫用、精神疾患、人格違常;面臨失業、外遇等明顯外在壓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sep/4/life...
如果你想更了解家暴的Q和A,請參考以下的網址:
http://safe.hccg.gov.tw/common03_righ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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