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中遇到有變態騷擾女性 - 社會議題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1-02-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雖然我是男生
但是在遊戲中會遇到一位玩家在世界頻道會說一些猥褻的話
例如:
賣蛇吻嗎
辣妹別棟請讓我將妳胸罩
我親愛的帥哥辣好友來我 都親一下
收做沙發黏黏的內褲
GM舌吻一下
收做沙發超過8小時的內褲
有帥哥辣妹要收我的初吻嗎
等等的言語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對於線上遊戲的女性來說
是很大的汙辱..
不知道可否有法條提告?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1-02-28T11:48
A:刑法第309條就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及第310條第1項第2項就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之處罰定有明文。
  
如果利用網路以文字散布不實之謠言或人身攻擊批評謾罵,恐會涉及前述條文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至於是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則視散布之內容而定,倘僅為抽象之辱罵(如:白癡、混蛋等)即屬公然侮辱;倘為就莫須有事件為具體之描述(如:謊稱某已婚人士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某第三者上汽車旅館)即屬加重誹謗。除刑事責任以外,另外倘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則受害人另可依民法之規定請求加害人回復名譽(如登報澄明或道歉)以及請求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即所謂之慰撫金。
  
這些是告訴乃論..
就是你如果要告的話才會有罪..
-
建議您若要提告需提出相當的證據,因此網路上以不實言語漫罵他人,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拍照存證處理方式為:
1. 先列印網路頁面(對方所有不實言論內容),保存證據。
2. 帶證據及身分證件到附近警察局提出告訴,警察局受理之後,會製作報案筆錄,並向網路業者查詢漫罵者之真實身分。
3. 查出真實身分後,會傳換告訴人與被告再製作筆錄。
4. 警察調查完畢之後,會將全案移送地檢署調查
  
由於訴訟過程需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建議你若有收到類似霸凌的訊息,不管是發生在面對面生活中,還是來自網路,都應該勇於告訴老師、父母,不要以為自己就可以處理好。建議您可先自行移除留言內容。或是進行以下步驟防止惡意留言:
1.請您先至留言版管理後台,將留言版狀態設定為【只有會員才可以留言】,如發現有垃圾有垃圾廣告留言,您可以將該帳號設定為【黑名單】這樣以後它就無法再留言給您。
2.如果您的留言板內有不當的留言內容(例如垃圾廣告,色情文字或暴力文字等等),您可以直接點選無名檢舉的鏈結,回報給Yahoo!奇摩,業者會盡快的協助處理這些不當留言!
3.建議您先設定只有會員才能留言,再將特定帳號設定為黑名單,如您覺得事態嚴重,需請您先與檢調單位連絡,等待站方人員收到公文後,站方會全力提供相關資料,來協助檢調單位進行偵查處理。
若是不斷收到同學的恐嚇威脅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或任何資訊,可封鎖其電子郵件地址或手機號碼和來源。若是不明人士任意張貼不實言論在公開網路空間,造成旁人誤解,則應立即通知父母師長代為處理。審慎判斷校園流傳的消息是否屬實,不任意轉寄或張貼可能傷害他人的訊息;切勿成為霸凌者的幫兇。在網路公開空間張貼訊息前,需謹慎思考是否觸法或可能傷害他人。尤其在情緒激動時,更需待心平氣和時方可採取行動。
第 20 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第 21 條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第 22 條違反第七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第 23 條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為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第 24 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第十二條之物品或採行其他必要之處置。其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第 25 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妨害名譽:
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這種行為以在網路上假冒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一夜情人及公布他人電話號碼的案例最多。上網冒用他人名義張貼信件,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而散佈不實流言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309、310條
網路恐嚇: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
這些是非告訴乃論..
就是如果被知道的話就會有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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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告的話
要有證據
EX:拍照片.拍桌面.歷史訊息...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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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大概就這些
希望對你會有幫助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1-02-28T18:28
http://w3.tpsh.tp.edu.tw/sex/link5.html
可以到這邊看看!!
或是搜尋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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