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及公共安全罪要怎辦 - 社會議題
By Rachel
at 2010-05-26T00:00
at 2010-05-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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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是不良示範
有一天我喝了一小杯啤酒
騎機車經過十字路口那時候是綠燈
對向車道有一台機車紅燈在快車道左轉(迴轉)我就撞上他
我立刻起身看我自己沒事
馬上又跑去看被我撞的人我發現他一樣有喝酒
(我跟他說我們自己付責自己的維修不要等警察來)他說好我就離開了
到家送車去修理車行發現車牌不見
所以車行老闆開車帶我去找在事發地點沒找到
我就去派出所找
(時間已經隔了一小時)(在車行我又喝了兩口高梁)
結果員警問我車牌是誰的車是誰騎的(我都說是我)就對我酒測(酒測值0.64)
被我撞的那個人他太慢離開被抓了他的酒測值0.86(已經是第二次了聽警察說的)
他還要告我肇事逃逸( 路口都有監視器有八支)
而筆錄送到偵查隊是以公共危險罪酒駕我要面對怎樣的罰則
我還有其他的方法嗎我一定要去面對嗎
酒測單我簽名了
罰單沒有
有一天我喝了一小杯啤酒
騎機車經過十字路口那時候是綠燈
對向車道有一台機車紅燈在快車道左轉(迴轉)我就撞上他
我立刻起身看我自己沒事
馬上又跑去看被我撞的人我發現他一樣有喝酒
(我跟他說我們自己付責自己的維修不要等警察來)他說好我就離開了
到家送車去修理車行發現車牌不見
所以車行老闆開車帶我去找在事發地點沒找到
我就去派出所找
(時間已經隔了一小時)(在車行我又喝了兩口高梁)
結果員警問我車牌是誰的車是誰騎的(我都說是我)就對我酒測(酒測值0.64)
被我撞的那個人他太慢離開被抓了他的酒測值0.86(已經是第二次了聽警察說的)
他還要告我肇事逃逸( 路口都有監視器有八支)
而筆錄送到偵查隊是以公共危險罪酒駕我要面對怎樣的罰則
我還有其他的方法嗎我一定要去面對嗎
酒測單我簽名了
罰單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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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Caroline
at 2010-05-27T00:56
at 2010-05-27T00:56
他?
答::紅燈左車轉被撞;依據交通規則,轉彎車必需要讓直行車
先行,轉彎車無論被撞何處,均要負全責。
凡酒測值超過0.55以上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院。
問::他還要告我肇事逃逸( 路口都有監視器有八支)?
答::無法提出和解事証,空口無憑,那只有認了;但你得據理
力爭,訴說情節,或許可以拆穿對造謊言,複有鑑視器可
資佐証,應易於推翻吧!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
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吊扣 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酒駕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
考領。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酒駕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 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駕情形,而 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汽車駕駛人有 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
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 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汽車酒駕超過0.55最高罰到57000、 吊扣駕照一年,等判決書下來,假如判決金額超過最高罰款,根據一罪不二罰原則,持 此張紅單連同判決書送交監理站辦理。
‧的民眾要特別注 意了。由於酒駕肇事的案件逐年增加,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未來酒駕的罰
款金額,將從過去最高的三萬元,一口氣提高到十五萬,而這樣的法案通過後,民眾將更有警覺性
期限內繳納罰鍰者。罰鍰$49,500元。
逾期30天內繳納罰鍰者。罰鍰$51,000元。
逾期30天以上60天以內。罰鍰$54,000元。
逾期60天以上繳納罰鍰者。罰鍰$57,000元。
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其於1年內有2次以上本款行為︰一律以最高罰鍰 繳納。罰鍰︰6萬元。
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
2010-05-26 19:19:23 補充:
轉彎車必需讓直行車先行,倘因此發生車禍需負全責,責任既不在於我,豈有肇事逃逸之理,之所以會離開,是因雙方均有酒駕,規避遭告發問題,此不是我們雙方共識嗎?豈可誣懶呢!
那就對了!
2010-05-26 19:21:11 補充:
肇事逃逸,依上述!是沒有成立的空間。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5-29T00:49
at 2010-05-29T00:49
結果員警問我車牌是誰的車是誰騎的(我都說是我)就對我酒測(酒測值0.64)........酒測單我簽名了....
---為何要返回?為何要簽名?
---既然都承認了...就要勇敢面對!!
---肇事逃逸部分---可以向檢察官具體說明當時情形---如果是想逃...就不會回去了...
---如有其他疑問再來信討論或
部落格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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