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暴又婚外情 - 家暴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07-04-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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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父母結婚下來 相處的並不是非常的融洽,
現在慢慢長的大了,相處的更不好,
一但吵架就會冷戰,
而且一冷戰就是好幾個月,甚至半年。
所以以男人的需求來說
半年沒碰到女人 是很辛苦的事情!
於是我父親搞婚外情…
對方聽說是在酒店認識的大陸人…
相信大家都知道"假結婚,真賣淫。"的事情,
之後我父親就很光明正大的往外跑,
我母親也就不想再追問,
因為已經分房睡很久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之後父親就整天往外跑
幾天才可能回家睡一晚,隔天就不見人影。
那大陸女子還囂張的傳簡訊到我母親手機,
講一些有的沒有的廢話、甚是嗆聲之類的…
因為我父親會跟那個女的講有的沒有的,
只聽片面之詞就瘋狗亂吠人!
也許我母親也回傳吧…
所以才會一直來來往往。
因為我長期不在家,所以一些細節也沒特別去了解
我非常不滿那個大陸女子的行為
非常無聊!不停的傳簡訊騷擾
還甚至打電話到我母親的公司亂
簡直跟潑婦罵街是一樣的道理!
在過年之前,我回到家,看到那些簡訊
我有一次受不了了
就打電話過去罵他
她跟我父親講 我父親回來就跟我理論
她只相信那人的片面之詞
講不會聽 之後就起來口角
我就跟我爸打了起來 (P.S 我才是要滿20的女生)
跟我爸打起來當然會輸!
但是我當然不會乖乖的被打他
他是失去理智的那種,
還掐住我的脖子,
我使命的掙脫!
最後是我妹一直拉開
過沒幾天我就沒住家裡
直到這幾天回到家裡,
這時我父親已經離婚了,
但是還是有同居。
我又看到那些簡訊,
真的覺得大陸人怎麼水準這樣?
明明婚外情先不對
竟然還認為他是正門,我母親是妾一樣
我傳了兩次簡訊回她,
也打了電話罵他,當然我罵的不是很好聽
簡短有利的六個字 :(X你娘…死破X)
就掛她電話了…
她又跟我爸說,
我又跟我爸吵了起來…
結果他又動手打我,我也有回手。
我的手腳都大片的瘀青、後腦腫了一塊…

我想請問 我現在有辦法去驗傷告他嗎?
而那個大陸女子一直騷擾我母親
沒辦法讓她別像瘋子一樣?
現在父母親已經離婚了。
還向瘋狗亂咬人一樣!
聽人說要告不是台灣以外的人會很麻煩…
而且又很浪費錢…
但是這種環境下要怎麼住人呢!?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07-04-29T14:18
當心裡產生畏懼時,恐嚇罪名已經成立了!

「恐嚇」乃指將加害之事實通知被害人,使其生畏懼之心。
「惡害內容之客體」不限於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凡其足使人生畏怖之心理者均屬之。如揭發人之祕密,公諸報端或向警察機關檢舉不法而使交付財物者均可構成。
「恐嚇的方法」包括使用言語、文字、動作、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均可。如餐廳結帳時將刀插在桌上,以恐嚇方式企圖白吃或包圍被害人說把錢拿出來,免得難看,以將來惡害之事,通知被害人使其心生畏怖。

「惡害通知之方式」並無限制,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間接,面告或書面,以到達被害人使其瞭解,並因而心理產生恐懼為要件。此惡害之通知,雖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但必須有發生實害危險之可能。
關於心生畏懼之標準的認定,有分二種:

一、主觀說(應就被害人是否因而生畏怖之心定之)

二、客觀說(一般人在受此恐嚇時是否發生恐怖之心以定之)

三、折衷說(就被害人與一般人觀察,如就恐嚇事實,二者之

  心理狀態,有 一足以發生恐怖之心者,即足以認定之)

  三種則以「主觀說」較為合理。

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46條 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當然,不要證據沒找齊全就觸犯法律反而更慘,

如果真要蒐集證據證明其恐嚇罪名。

而關於家暴問題: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家暴受害者在取得保護令前,可請求警察人員做為適當的保護,若你長期遭受到精神上的威脅,應可向法院請求發給保護令。

而慣性毆打、重傷害、殺害行為既遂或未遂、妨害被害人行動自由、製造使人心生畏懼恐怖情境的行為、性虐待或者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罵他人的行動、語言等都屬於家暴之行為。


家暴受害者雖然可以申請保護令或其它單位協助,但暴力發生時,還是得先作好以下自保的防範措施:

一、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做無謂的反抗。
二、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三、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要小心應對。
四、家暴發生時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親友能及時趕到。
五、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目前法律在對家暴事件訴請離婚條件上還有一些盲點;不過,很多受虐者是為了孩子,所以忍氣吞聲,造成一再受虐。其實法律有很清楚規定,只要受暴人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可以與醫生說明妳的情形,醫生會以他專業的角度替妳分析),藉由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加害者的騷擾,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所以如果一時還不能離婚,那就申請保護令先,至少可以保護自身安全。

不過話說回來,保護令的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且只能申請延展一次,要有最近三個月的連續驗傷單來證明家暴的持續性,這種要收集驗傷單才能成功訴請離婚的方式無疑是有問題,但在修法前你應該學會自我保護。


若以上方法不明白或是不知如何活用
歡迎來信尋問,將為你做更詳細的解答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07-04-29T22:04
看看他的解答
WWWTS777。NET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07-05-01T07:41
驗傷...去警局(要分局哦)...
找家暴防治官...申請家暴!!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07-04-30T20:27
正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ㄚ
你對這個家庭的努力與付出是值得肯定的
似乎你很無奈
而我們也只能勸解安慰你,可是對你的幫助並不大
建議你冷靜的思考一下
用什麼方式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而不是產生更多問題
自古以來要讓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心服口服的話
就只有"以德才能服眾"了
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是"眾"包括所有親人.朋友.同事...
這樣,讓我們理解一下什麼才能稱為"德"
你很認真的付出時間.金錢.關心.努力的工作,你一定會有收穫
你的付出有得到了收穫的,我們如果將它歸類稱為"功"
例如:運動對身體有功,工作賺錢養家則是對家庭有功
那麼,你的付出如果沒有得到收穫的,而你還是願意去付出,多付出的我們就將它歸類稱為"德"
就象每個父母照顧剛出生的孩子,那種心情,可說是不求回報,無私無悔的付出,可以累積了不少的"德"
父母對子女必須以"德"服眾,子女對父母一樣以"德"才能服眾
這樣,對你有沒有一些啟示
你該怎麼做,你能做什麼,有沒有一點概念
也許,你可以用這樣的思考模式,檢驗你自己,也可以檢驗任何人
包括我給你這樣的回答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7-04-30T19:08
快去報警然後去醫院驗傷告傷害警察會幫你申訴
然後去法院按鈴控告父親行為所留簡訊證據保留
都可成為呈堂証供

爸爸常常家暴.想報復爸爸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7-04-25T00:00
從小看我爸爸打我媽媽長大
我已經習慣到.能邊聊及時通.邊講電話看我爸媽吵架打來打去
但是幾乎都是我媽戰敗比較多
我爸天天喝酒.不愛工作.� ...

超急~請問恐嚇傷害罪可撤銷?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07-04-25T00:00
因先生對我家暴(有驗傷單)及言語恐嚇(有錄音),我要求離婚,但先生(職業軍人)遲遲不肯,我已去發生地警局告他恐嚇 ...

先生當太太的面打家人家人受傷嚴重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07-04-25T00:00
我沒跟公婆住一起
先生跟他姐姐一向感情不好 但由於沒住一起 所以也就相安無事
上星期我晚上我和先生回家
先生跟她姐起口角
居然� ...

公務人員家暴對升遷考績有影響嗎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07-04-25T00:00
如題目朋友的先生因口角打她朋友拿驗傷單去報案聲請保護令朋友的婆婆去罵她說這樣做對兒子將來升遷考績有影 ...

請問家暴後,該如何申請保護令?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07-04-25T00:00
在4月16日時,因為我哥嫂這二個畜牲為了借錢,開始計較我爸分的財產的問題,因為爸爸在世有說明這筆錢是要讓媽媽專款專用,而該分的財產也全都清楚劃� ...